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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5-07-29 17:07:20 新闻来源: 点击率:
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,深入推进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,加快政府职能转变,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、规范化、法治化水平,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》(国发〔2015〕27号)要求,我市高度重视,积极行动,对现有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提出了明确的清理原则和要求,经各部门梳理上报,市编办、市政府法制办逐项研究审核与论证,各部门反复沟通,报市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工作(改作风转职能优环境活动)领导小组审定后,印发了《关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》(鹤行改〔2015〕1号)。
2014年,我市共有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45项。经过本次清理,目前共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78项(含省下放2项),核减169项(其中取消25项,转政府内部审批32项,改审核转报28项,改行政确认22项,列日常职责43项,省垂直单位19项),精简率达69%。
(市编办行编科 周文平 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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